社会与经济等各项事业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,为民的制定奠定了的物质基础。1997年党的十五大不仅提出了依国的基本方略,而且提出了在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法律体系的重要任务。这一法律体系形成的最终标志将是民商法律体系的建立。民作为规范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,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构工作的重中之重。到20世纪末,我们国家经济的目标、模式已经基本确定,社会生活也比较稳定,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、同国际化接轨的客观需要使得民的起草工作又再次提上议事日程,我国第四次民起草工作就此拉开了序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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